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医科大学委托,对大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907050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A |
荧光光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各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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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水套二氧化碳培养箱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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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688800元(其中A包630000元、B包58800元)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进口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的合法有效授权 。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2日8:30时起至2019年8月9日16:30时止(11:00-13:00午间休息)(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楼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8月13日北京时间14: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9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仅限代理服务费及标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