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医科大学的委托,为其所需的大连医科大学纪委谈话室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设备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纪委谈话室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NZC20190903688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录音录像设备 |
1 |
套 |
2 |
报警设备 |
1 |
套 |
3 |
监控室显示及监听设备 |
1 |
套 |
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7.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2、询价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次采购的管理主机(含液晶显示器)、高清电视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五、报名要求:
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询价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20日起——2019年9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25日14时00分前(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八、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25日14时00分。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九、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采 购 人:大连医科大学
采购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电 话: 0411----84651715、84610609
传 真: 0411----84651726(自动)
联 系 人: 吴靖、张新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