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和法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5302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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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和法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名称: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和法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8日至 2020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第6受理区)。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报名需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清晰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需电话确认报名,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泰公街32号北京街家乐福地下停车场入口西侧公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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