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30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每天8:30-11:3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楼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9月11日北京时间13:45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6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开户行: 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仅限代理服务费及标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