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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报送2025年度采购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08:51  发布人: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部门)、各类经费负责人:

为确保学校2025年度各类采购项目进程能够顺利完成,保障各项教学、科研、行政等任务顺利开展,现就报送采购申请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报送采购申请的项目范围

凡列入学校2025年度预算并拟实施采购的项目,但尚未报送采购申请的单位和个人,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均需按照《大连医科大学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大医发〔2023〕167号)要求报送采购申请:

1.须通过 “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 形式实施的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 50 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 60 万元以上。

2.须通过 “学校集中采购” 形式实施的项目: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且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 20 万元以上。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及各类经费负责人务必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将符合上述情形的采购申请按流程通过招标采购中心网站-数字化采购管理云平台报送至学校招标采购中心。

三、注意事项

1.采购负责人要在完成相关论证程序之后才能提交采购申请。

2.政府采购项目与学校集中采购周期:自采购申请提交之日起,在最理想状态下,国产设备购置项目、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工期30天)实施周期至少需要三个月,进口设备购置项目实施周期至少需要六个月。

3. 请有采购需求的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采购申请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报送任务,确保学校各项采购工作有序推进,避免因申请报送不及时而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工作中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协调,请与招标采购中心郭老师、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6110096。


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6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大连医科大学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医发〔2023〕167号) 下一条: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集采目录内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5〕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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